第526章 燧发枪成宋军制式装备

“为彰其功,定其制,利其用,兹特颁明诏:自即日起,‘绍兴四十七年式’燧发火铳,擢升为 大宋禁军、厢军制式装备 之列,与弓、弩、刀、枪同为国家武库常备之器。各军需依制操练,熟稔其法,严加保管,以成劲旅。

“着工部、军器监、格物院,依‘法式’统辖诸坊,严格监造,务求精良。所出火铳,皆需铭刻年号、坊号、匠作及检验编号,以备稽考。兵部、枢密院,需依边情缓急、各军要务,制定配发、补充章程,并编纂操典、修例,颁行全军。

“此铳既列制式,凡我大宋将士,当视若手足,勤加操练,以扬国威。有能擅用此铳,克敌建功者,赏格倍于常功!有玩忽懈怠、损毁遗失、私相授受者,严惩不贷!

“布告中外,咸使闻知。钦此!”

诏书宣读完毕,堂内一片肃然。制式装备!这四个字,重若千钧。

它意味着,“绍四七式”火铳,从此不再是某种特殊的、试验性的、仅限于少数精锐使用的“奇兵”,而是正式被纳入大宋国家的正规武备序列,获得了与弓箭、刀枪同等的、甚至更受重视的法定地位。

它的生产、配发、训练、使用、维护、战法,都将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,成为帝国军事体系中的一个标准组成部分。

这是官方最高层面对其价值的最终确认,也是对其未来发展的庄重承诺。

从此,制造火铳,不再是“权宜之计”或“秘密项目”,而是国家的正常军工生产任务;装备和训练火铳部队,不再是少数将领的“标新立异”,而是全军都需要学习和适应的正规战术要求。

“臣等领旨!陛下圣明!” 堂下众臣,齐声应诺。

无论各自内心还有多少具体的考量,但在这一刻,所有人都明白,一个时代,真的因为这支小小的火铳,而被正式开启了闸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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诏书以最快的速度,通过驿站系统,发往各路州县、各军驻所。

与此同时,一套更为详尽具体的规定和配套措施,也开始紧锣密鼓地推行:

正名定分:官方文书中,正式将其命名为“绍兴四十七年式燧发火铳”,简称“四七式铳”或“制式火铳”,摒弃了过去“神火铳”、“自来火”等杂乱的称呼。

编制入律:兵部会同枢密院,开始着手修订军制条例。

在新条例中,火铳手将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兵种,与步兵、弓弩手、骑兵等并列,拥有自己的编制、饷禄、升迁乃至专门的号衣标识。

各军,尤其是边军和主力野战部队,需按比例编练火铳手,规模从最初的“铳队”、“铳哨”,逐渐向“铳营”、“铳军”过渡。

操典颁行:以神机军的训练大纲和实战经验为基础,由刘锜、岳飞、韩世忠等将领参与审定,编纂第一部官方《火铳操典》。

内容从火铳构造、分解结合、保养维护,到装填射击、队列变换、基础战术、步铳协同、乃至简易工事挖掘、弹药保管等,事无巨细,图文并茂。

这本操典将被刊印成册,下发至各军都一级单位,并选派教习指导训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