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金刚等将领也是精神大振,连忙跟上。
城北门外,一支约两千人的骑兵肃立,军容严整,人马虽风尘仆仆却透着一股精悍之气。
他们身着各式皮甲,腰间佩着弯刀,脸上带着草原民族特有的风霜与彪悍。
他们并没有打着突厥王庭的金狼旗,而是一些部落的狼头与鹰隼的标志。
这乃是为了伪装成部落联军,而非颉利可汗的直系部队,更显得真实。
为首的两人,格外引人注目。
一人身形魁梧如山,披着陈旧的狼皮大氅,虬髯怒张,眼神桀骜,手持一柄长柄战斧,正是改名为“阿史德野”的拓拔野。
阿史德乃是突厥大姓,仅次于王族阿史那,以此姓示人,既显身份又不至太过招摇。
另一人,则显得“粗野”些,他同样壮硕,穿着一身略显紧绷的皮袍,脸上粘着浓密杂乱的大胡子,只露出一双滴溜溜乱转的眼睛,头上戴着脏兮兮的皮帽,正是化名为“骨咄禄咬银”的程咬金。
骨咄禄在突厥部落中属于常见的姓氏,配上“咬银”这粗俗又贴切其“贪财”人设的名字,恰到好处。
城门缓缓打开,刘武周带着众将迫不及待地迎出。
当看到眼前这支装备齐全、士气高昂的两千草原骑兵后,刘武周心中的狂喜更甚,最后一丝忧虑也烟消云散。
“天不亡我刘武周!”刘武周大步上前,目光灼灼地看向为首的拓拔野和程咬金,“两位首领,可是奉颉利可汗之命前来?”
拓拔野按照事先与程咬金商量好的,故意扬起下巴,用带着浓重草原口音的汉话,粗声粗气地说道:“你就是刘武周?我是阿史德部的首领,阿史德野!”
说着,又指了指旁边的程咬金:“这位是骨咄禄部的勇士,骨咄禄咬银!”
“我们收到大汗的号召,说你这里需要能打仗的勇士,就带着儿郎们过来看看!草原的规矩,你懂的!”
这番话,将一个响应号召,为利而来的部落首领的形象,演绎得恰到好处。
程咬金适时地嘎嘎一笑,声音沙哑,配合着他那副尊容,更显蛮横:“刘将军,咱们草原汉子,刀子说话,金银开路!”
“你让咱们帮你守城砍人,好酒好肉不能少,打赢了,金银布帛、女人牲畜,可得让兄弟们满意!”